专利权的财产权属于完全的法定权利,借鉴在先技术和回避现有专利而采用类似的设计,不在道德讨论的范畴,相反专利立法的本质就是通过对于技术一定范围、一定区域和一段时间的保护,换取权利人向社会贡献出技术成果,让他人借鉴,避免重复研究,促进技术发展。从专利的排他权中获得商业利益和鼓励社会采用借鉴该专利技术是专利制度相辅相成的两面。
小米公司最近发布了一款空气净化器,其低廉的价格和众多的功能,立即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在同行也引起了极大的非议,有人指出小米的空气净化器涉嫌抄袭日本制造商百慕大的设计,一些知识产权行业人士也在站出来指责小米涉嫌抄袭,有违道德。
笔者进行了专利检索,目前和小米空气净化器直接相关的一篇专利,是在中国申请的外观设计(申请号:CN201330116830),从该外观设计公布的视图看,与小米的空气净化器有几分相似,但根据目前的外观设计侵权标准,似乎很难界定为侵权,笔者在此不想讨论外观设计的侵权标准,如果小米涉嫌侵权,相关企业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完全是企业自身的事情。但一些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认为小米即使不侵权,这种与别人专利产品类似的设计也是违背道德的。
对此笔者不敢苟同,故借题讨论下,企业借鉴他人现有的设计和技术,在不侵权的情况下,是否是违背道德的?
道德是个哲学概念,想定义还真不容易,姑且认为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借鉴和回避他人专利技术,采用类似的设计,在不侵权的情况下,是否违法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专利权比道德的产生要晚得多,包括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人身权主要包括发明人的专利署名权,根据洛克的劳动价值学术,这点和传统权利没有太多区别。知识产权的财产权部分完全不同于传统的财产权。传统的财产权更趋同于一种自然权利,就如物权,人类在共同生活的长期历史过程中,自然地认同了这种权利,无论是根据劳动价值学术,还是人类出于实用主义,共同缔结了一种无形的契约,认同对方的劳动成果。侵犯物权的行为不但违法法律,也是不道德的,如果一国法律没有关于物权的规定,侵犯物权的行为也会受到道德的约束,因为这是伴随人类文明产生的一种自然权利,凝结着他人劳动成果的物权是不可侵犯的。
专利权的财产权却有所不同,它并不是在人类共同生活中形成的长期共识,而更多的是各国政府为了促进科技的发展,而制定的一种“政策”,各国政府通过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具体情况,不断调整专利保护的广度和深度,是一种完全由法律确定的权利,如果法律写多少专利权利就有多少权利,甚至有时国家还会废除专利法,认为科技创新都不该获得专利权,这也不会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专利权是一种百分之百的法定权利。这明显区别于建立在自然权利基础之上的生命权、物权,如果一国法律随意践踏生命权和物权,社会上广泛存在着轻视生命权和物权的行为,这样的法律就是恶法,这样的社会也不道德的社会。
显然,借鉴在先的专利,采用类似的设计,只能受到法律的约束,而不在道德讨论的范围内,这是一种合理利用专利制度法律的行为,也是促进科学发展的行为,如果觉得法律这种规定不足以促进本地区的科学发展,完全可以制定更严格的法律,而不应该给专利借鉴行为套上道德的标签。但是对于借鉴的公司,如果声称自己是这项技术的第一发明者或者原创,那么这个就有点侵犯专利权的自然权利了,类似于在别人的文章署上自己的名字。
专利法应该鼓励利用在先的专利技术,回避现有的专利,甚至采用类似于现有专利又不侵权的技术,这样才会促使人们用专利去保护成果,也能促进人们广泛借鉴别人的成果,促进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这也是专利制度的本质所在,利用专利制度保护创新者的成果,通过一定范围、一定区域和一段时间的排他权去换取权利人向社会公开技术成果,进而让他人能借鉴相应的技术,避免重复研发,促进技术的发展。
小米公司如果没有专利侵权,善于利用专利制度、善于利用在先技术和回避现有专利,是一种值得鼓励的行为,不应该进行道德绑架,这不在道德讨论的范围,也是法律鼓励的行为。